政协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履职
届末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不断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开展政协委员届末履职考核,是对政协委员五年来履职尽责、发挥主体作用情况的回顾,是对政协委员履行政协职能、服务社会、调动委员参加履职活动积极性、主动性的总结。通过考核,全面掌握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二、考核的对象
现任区四届政协全体委员。
三、考核期限
任区四届政协委员以来。
四、考核的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线上与线下、约束与激励、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和加分项考核三个类别:
(一)定性考核内容:指对委员的政治品质、遵守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的评价。
(二)定量考核内容:指对委员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等履职情况的考核。内容如下:
1.委员参加政协各类会议情况。包括委员参加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各类协商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情况。
2.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情况。包括委员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专题协商、重点调研、专项视察、民主监督、评议、考察等情况。
3.委员提交提案、社情民意、各种发言材料、文史资料、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发表与政协履职相关的文章以及报送与政协履职工作有关的新闻宣传信息等情况。
4.以委员身份参加各种活动及其他履职工作等情况。
(三)加分项考核项目
1. 参与政协的履职工作得到市级及以上表扬的情况。
2.提交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的情况(仅限领衔提案人)。
3.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情况。
4.委员提交的文史资料被市级及以上采用的情况。
5.报送与政协履职相关的新闻稿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的情况。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区四届政协委员的履职考核工作,决定成立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继勇(区政协主席)
副组长:李荣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兼政
协党组副书记)
胡兴森(区政协副主席)
张 辉(区政协副主席)
黄凤军(区政协副主席)
董大琼(区政协副主席)
赖家圆(区政协秘书长)
成 员:李华静(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杨朝萍(区政协副秘书长)
徐绍信(区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主任)
张莉莉(区政协提案委主任)
谢仕韬(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商 冲(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
刘祥国(区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主任)
康传菊(区政协文史教科文卫体委主任)
刘如珍(区政协委员联络和学习委主任)
阳薇薇(区政协委员联络和学习委副主任)
黄丕仙(凤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正勇(忙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住忙畔街道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
谭清华(博尚镇党委副书记、住博尚镇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
何灿勤(圈内乡党委副书记、住圈内乡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
杨德先(蚂蚁堆乡党委副书记)
王建龙(邦东乡党委副书记、住邦东乡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
李元波(马台乡党委副书记)
邓怡然(平村乡党委副书记)
段庭廷(章驮乡党委副书记)
王新华(南美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政协委员联络委办公室,由胡兴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赖家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华静、徐绍信、张莉莉、谢仕韬、商 冲、刘祥国、康传菊、刘如珍、阳薇薇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区四届政协委员考核的具体事宜。
七、有关工作
(一)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做好委员履职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专门委员会、住乡(镇、街道)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负责组织本委委员、本小组委员填写《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分别做好本委委员、本小组委员履职情况情况统计表的收集和初步审核后,报送各专委会进行审核和汇总,填写《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专委会审核汇总表》(附件3)。
1.委员参加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学习活动等情况;提交的大会发言材料、协商发言材料等情况,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确认。
2.委员参加调研、视察、协商、民主评议、考察等活动情况,由区政协相关专委会负责确认。
3.委员提交提案情况,由区政协提案委负责向各专委会提供届内委员提案目录,由各专委会负责确认。
4.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由区政协委员联络委负责确认。
5.委员提交文史资料情况,由区政协文史委负责确认。
6.委员报送的新闻稿件情况,由区政协机关新闻信息中心负责确认。
请办公室、提案委、文史委、委员联络委、机关新闻中心按照以上内容提前向各专委会提供委员履职的有关数据。
(三)请委员所在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各专委会委员党支部帮助提供本单位、本辖区、本支部委员政治品质、遵守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并填写《区四届政协委员届末考核定性评价表》(附件2)。委员所在单位填写的《区四届政协委员届末考核定性评价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或传真的方式报送区政协办公室,传真电话:2166488,办公室再转送委员所在的专委会进行汇总。村(社区)党组织填写的《区四届政协委员届末考核定性评价表》(附件2)报送住乡(镇、街道)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进行汇总后报送对应所联系的专委会。
(四)由区政协委员联络委牵头、区政协办公室配合,对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别填写《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分类汇总表》(附件4—1、4—2、4—3)。
(五)委员如有工作变动、职务变动、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变化等情况,请及时反馈委员所在专委会或区政协委员联络委。
八、考核评分标准
委员的履职情况按定性考核项目、定量考核项目和加分项考核项目三大类别进行考核。定量考核项目是委员履职的基数,加分项考核项目是委员履职的加分值,委员履职总分=定量考核项目+加分项考核项目,委员考核得分=委员履职总分/年限(不足一年以一年计算)。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一)定量考核项目
1.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各类协商会、各专委会等会议情况,每参加1次计2分。
2.参加政协学习培训、对外交往、团结联谊、调研、视察、评议、考察以及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活动及其他履职工作等情况,每参加1次计2分。
3.提交提案的情况,每提交1篇计2分;提案属于集体提案的,人均计1分;联名提案的,领衔人计2分,联名的委员计1分。
4.提交各种发言材料、反映社情民意以及提供文史资料等情况,每提交1篇计2分。
5.对做好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报送与政协履职工作相关的文章或新闻宣传信息等情况,每提出1条或报送1篇计2分。
(二)加分项考核项目
1.参与政协的履职工作得到市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加5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
2.提交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的,加3分(仅限领衔提案人)。
3.报送的文史资料被市级采用的加3分、被省级采用的加5分。
4.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加3分。
5.报送与政协履职相关的新闻稿件在市级媒体上发表的加1分、在省级媒体上发表的加3分、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的加5分。
九、考核的步骤
(一)工作部署(9月30日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考核工作,印发《政协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二)考核实施(10月15前):区政协各专委会、住乡(镇、街道)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根据考核分工和要求对所联系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汇总(10月25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汇总、作出总结分析后,按程序提交区政协党组会议研究。
(四)情况通报(10月30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和委员所在单位以及委员个人。
十、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委员履职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好考核工作。
(二)严密组织。各专门委员会、住乡(镇、街道)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要本着对委员和对本单位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客观、公平、公正地组织好考核工作。
(三)完善痕迹。考核工作中形成的《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区四届政协委员考核定性评价表》、《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审核汇总表》、《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分类汇总表》,请各专门委员会、住乡(镇、街道)区政协委员履职小组于10月30日前报送区政协办公室存档。
附件:1.《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
2.《区四届政协委员届末考核定性评价表》
3.《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审核汇总表》
4.《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分类汇总表》
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
报:市政协办。
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印
附件1
区四届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
委员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担任委员时间: 年
序号 |
年份 |
定量考核项目 |
加分项考核项目 |
备注 |
|||||||||||||||||||
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各类协商会、各专委会等会议(次) |
参加学习培训、对外交往、团结联谊等活动(次) |
参加调研、视察、评议、考察等活动(次) |
提交全体会议、常委会发言材料等(篇) |
提交提案(件) |
对做好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条)、发表与政协履职相关的文章等(篇) |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条) |
提供文史资料(篇) |
报送与政协履职工作有关的新闻宣传信息(条) |
以委员身份参加的活动以及其他履职工作情况(次) |
参与政协的履职工作得到国家、省、市级表扬的(项) |
提交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的(件)(仅限领衔提案人) |
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条) |
提交的文史资料被市级及以上采用(篇) |
报送与政协履职相关的新闻稿件(篇) |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1 |
201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201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20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20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20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