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提案工作的全部意义首先取决于提案质量,提案质量不仅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关键,也是政协参政议政水平和成果的体现。
(一)树牢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提倡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2件高质量提案。
(二)提案选题要聚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焦点,确定选题,持续跟踪,提出提案。
(三)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调研不提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调研,深刻思考,掌握实情,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的具体建议,不可匆忙凑数,更忌临时动议,草率提出。
(四)提案撰写要规范。提交的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坚持切口小、靶向准,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件提案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五)提高集体提案比重。各人民团体(政协参加单位)要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对本组织成员中的政协委员提案提出质量要求。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要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界别、小组提案。政协专门委员会要注重把调研、视察、协商等履职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提案,逐步提高集体提案比重。
(六)严肃提交联名提案。提交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者应了解提案内容,研究提案建议,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七)严格审查立案标准。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坚持质量第一,规范审查程序,严格立案标准,加大撤并案力度,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应立尽立,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切实把提案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力求所立提案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八)完善提案履职考核机制。完善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运用提案履职考评机制,把委员提交提案情况计入委员年度履职档案,所提提案列入年度重点提案或被评为年度优秀提案的,给予通报表扬。
二、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办理政协提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提案办理是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成效。
(九)开展提案交办。区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统一召开提案交办会议,集中送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区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十)严格落实办理制度。认真贯彻《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五级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
(十一)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坚持党政领导批办、督办、领办,政协领导牵头督办、政协专门委员会协同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等工作机制,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必须走访委员了解提案初衷,必须实地调研、必须制定办理方案等刚性要求,确保重点提案重点办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强化提案办理协商。认真贯彻落实《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创新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增强协商实效,加强办前、办中、办后协商,提高办理面商率。
(十三)健全完善督办机制。提案督办由区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分工协作,提案委员会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提案交办后,适时到提案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走访座谈,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题。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提案,采取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办。
(十四)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每年开展提案办理情况重点视察,形成视察报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印送各承办单位。开展提案工作双向评议,组织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提案者评议办理质量。落实提案办理绩效考评机制,邀请第三方参与提案办理绩效考评,推动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十五)扎实推进提案公开工作。指导各承办单位积极稳妥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提案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审查提案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推进提案内容公开。要通过政协网站,推动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让委员了解办理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质量是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政协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提案服务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十六)加强提案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提案工作,区政协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重点提案遴选、提案审查、提案督办等机制,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各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把政协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办理政协提案,研究解决政协提案办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七)凝聚提案工作服务合力。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专门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协调提案工作的各项服务保障。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参与提案工作,协助做好提案征集、分析和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要加强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探索建立服务联系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服务合力。
(十八)加强提案工作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推送学习资料、编印优秀提案等形式,帮助委员了解提案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熟知提案工作流程、调查研究和撰写提案的基本知识,掌握撰写高质量提案的方法。采取“请进来”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加强承办人员、审查人员和服务队伍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十九)加强知情明政服务。以征集发布提案选题线索、召开情况通报会、走访承办单位、组织委员调研视察、组织界别小组活动、召开专题协商会、提供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帮助提案者更好地知情明政,找准问题。
(二十)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临翔区政协提案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坚持每年对“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等进行通报表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一)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区政协提案工作管理系统推动,逐步完善提案咨询、撰写、提交等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实现委员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
(二十二)进一步做好宣传、研讨交流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提案工作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特别是提案建议采纳落实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激发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工作热情,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高。
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此页无正文)
报: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市政协。
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四届区政协委员,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政协各委(室)、各乡(镇、街道)委员履职小组。
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