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别是政协产生、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近日,临翔区政协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一实施意见三制度”,积极探索、推进政协界别作用发挥。
“一实施意见”:为更好发挥政协界别的优势和作用,制定出台《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界别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加强和改进界别活动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活动机制、活动形式、服务保障”等内容,为区政协开展界别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三制度”:一是为加强区政协与各界别的沟通联系和督促指导,制定出台《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制度》,明确“联系界别的原则、联系界别的方式和内容、联系界别的要求、联系界别的组织领导”等内容。按照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工,明确了各界别联系领导。同时,按照专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明确了每个专委会分别联系一个或几个界别,指导、服务所联系的界别开展活动。二是为充分发挥好各界别的优势和作用,制定出台《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界别召集人制度(试行)》,明确“界别召集人的条件、召集人的产生、召集人的职责”等内容。根据界别特色、委员规模和委员分布情况,在区政协现有界别设置上划分14个界别活动组,每个界别活动组设立2名召集人。三是为充分发挥广大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制定出台《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试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联系对象、联系方式、联系内容、工作要求、服务保障”等内容。每名委员根据所属界别、工作性质和生活区域,按照就近、就地、就岗的原则,选择2—3名有代表性的群众建立经常性联系,充分了解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通过出台“一实施意见三制度”,为进一步凸显政协界别特色,进一步延伸区政协履职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下步工作中,区政协将利用各专委会委员党支部、委员学习小组等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委员学习“一实施意见三制度”,组织委员开展加强理论武装、组织界别协商、开展界别调研视察、提交界别提案、反映界别社情民意、开展界别特色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等工作,积极探索发挥政协界别作用新渠道,推动界别工作更规范、更完善、更高效,进一步促进政协建言资政和疑聚共识双向发力,为临翔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